[2007/02/22 新加坡 The Straits Times - Urban] 羅志祥的包包里...(翻譯)
[我翻譯的...可能會有點小錯誤喔. 不好意思!!]
他的包包
我覺得大包包很麻煩所以什麼東西都塞進口袋和掛在褲子上的黑色Porter包里. 不然就放進助理的包包里.
1.Bottega Veneta 錢包:
里面只有US$100 (新幣$153.72…大概NT$3074.40) 和 NT$100 (新幣$4.65). 我不需要帶錢因為通常都是助理付錢. 這個錢包是前幾天在香港機場買的, NT$11000. 之前的錢包破了. 我是個很念舊的人所以通常都用到沒辦法修了才換.
2.帽子:
當我懶得整理頭發的時候就會派上用場. 家里有多過300頂帽子. 我喜歡戴帽子因為能凸顯出不同的造型風格.
3.鏡子:
作藝人的都要保持形象, 確定臉上沒有什麼東西. 不然歌迷拍的照片不好看就會後悔.
4.Gucci墨鏡:
這副墨鏡是在Las Vegas, 用賭場贏來的錢買的. 我跟我媽贏了US$3000. 當時刷卡所以忘了多少錢. 我對這副墨鏡又愛又恨因為這就是我去年在蔡依林的演唱會上表演的時候滑掉的墨鏡.
5.眼藥水:
上個月眼睛一直都很紅, 我朋友就對我說, “你很紅”. 我就說, “謝謝”. 然後他們就笑說, “不是啦…我們是說你的眼睛”. 醫生說是因為不夠睡所以給了我這些.
6.BenQ-Siemens手機:
我手機上的桌布有一群好朋友 – 主持人小鬼, 元衛覺醒的衛斯理, 和一些演藝圈的幕後工作人員. 你可以在YouTube上看到我們的影片. 我們會一起踢球, 打籃球, 和玩些奇怪的東西, 比如說穿著超人的服裝騎車.
7.PlayStation Portable:
這是去年在艾迴唱片公司的尾牙上贏得的. 沒事做的時候就會拿出來看MV、玩游戲,
比如說Puzzle Bobble – 把同一個顏色的泡泡射在一起讓它們爆.
SHOW 羅志祥
台灣的歌手兼主持人羅志祥可以說是把全世界放進小包包里.
27歲的他不喜歡背著一個大包包到處走, 所以就利用一個Porter小包包和自己的口袋.
來宣傳第4張專輯SpeShow的他說, “我不喜歡背包包, 因為好像背著一個孩子. 所以我需要的東西會在我身上.
除了唱歌和演偶像劇, 他目前也和小鬼主持台灣的娛樂新聞節目《娛樂百分百》. 《娛樂百分百》在本地U頻道的播出時間是禮拜一到禮拜五, 5pm.
可是他在電視上輕松和搞笑的態度并沒有衍生到私底下的生活. 他透露說曾經因為一個喜歡的女生而傷心. 他發現這個女生在利用他, 所以提出分手.
“她會要我買這個買那個給她, 說我買得起, 然後拿我到處炫耀.”
他記憶中做過最浪漫的事是21歲的時候給女朋友的情人節驚喜.
他帶女朋友到家里附近逛, 讓那里的店主都送她一朵玫瑰花. 走到最後一間店的時候, 店主給了一束花和一枚戒指. 她感動到當場哭了.
“我是個浪漫但乖乖牌的男朋友, 卻帶著一點壞. 男生一定要一點壞壞的、 有主見, 女生才會覺得你很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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