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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2008/08/15TOM】蔡依林照片被盜用告到底 傳媒拍照要簽同意書(提SHOW) [打印本頁]

作者: MAOMAO318    時間: 2008-8-15 12:02 PM     標題: 【2008/08/15TOM】蔡依林照片被盜用告到底 傳媒拍照要簽同意書(提SHOW)

http://ent.tom.com/2008-08-15/000E/11310599.html

蔡依林(Jolin)前晚(8月13日)出席一牛仔裤活动,其经理人公司却要求传媒签下同意书,引起轩然大波。蔡依林经理人蒋承缙表示,因为经歌迷的反映,台湾达志影像公司提供艺人的照片给媒体使用,直到上周已寄存证信函,要求该公司说明取得照片的来源。涉及的艺人除蔡依林外,还有罗志祥、杨丞琳、林志玲以及萧亚轩等,蒋承缙表示一旦发现有侵犯艺人肖像权的情况,一定会作出控诉。他表示,这次要求传媒签同意书,主要是想找出真凶。据了解,达志称其照片的来源是台湾一家周刊,若查明属实,蔡依林的经理人公司将会对该周刊提出诉讼。

[ 本帖最後由 Makoto 於 2008-8-15 05:32 PM 編輯 ]
作者: avbaby    時間: 2008-8-15 12:24 PM

此行動是好的喔.
侵犯肖像是不可取的.
作者: SHOW太太    時間: 2008-8-15 12:41 PM

隊的事情就該去作
真是太過分ㄌ
作者: stmon    時間: 2008-8-15 01:09 PM

公司這樣做真的是為藝人好的.
為藝人爭取到了合法權益!!!
作者: Stage娃娃0730    時間: 2008-8-15 03:24 PM

藝人記者都不容易,互相尊重不好嗎~~真是
作者: boyzandvic    時間: 2008-8-15 05:34 PM

好像蠻過份的喔....
真的是藝人難當啊......
作者: 冰凌SHOW    時間: 2008-8-15 05:39 PM

肖像权 很重要的哦 ~!

这样做是对的 ~!
作者: 檸檬可愛豬    時間: 2008-8-15 05:46 PM

肖像權問題是很重要的!

一定要維護好自己的權利~

作者: kaleido    時間: 2008-8-15 06:26 PM

經紀公司這樣做也是為藝人的利益著想而已啦...
作者: KWAN`!!    時間: 2008-8-15 06:58 PM

唉唉唉,,,尊重這2個字~
記者們永遠不會懂
作者: openapply001    時間: 2008-8-15 07:33 PM

藝人跟記者之間總是存在可愛又可恨的關係~!

藝人要靠媒體保持爆光量,也要媒體幫助宣傳自己
但是同時媒體總會報導一些有的沒的影響了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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