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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2007/07/11杭洲日報] 满城尽开艺人店 (有SHOW) [打印本頁]

作者: showmeng520    時間: 2007-7-11 09:49 AM     標題: [2007/07/11杭洲日報] 满城尽开艺人店 (有SHOW)

[街头代表]  李灿森
  电影《香港制作》让我们认识了李灿森,这个瘦瘦的男生虽然不帅,但是骨子里透露着神秘的色彩。虽然没有在娱乐圈大红大紫,但是凭借着他的独立特性,对潮流时尚的敏锐捕捉,居然让他成为具有鲜明色彩的香港本土设计师。李灿森的自家品牌Subcrew从起步开始就以质地好和相对便宜的价格取胜,它不像同类香港品牌那样疯狂地交叉合作,而是一心地在设计和开发服装种类上下工夫,显得十分低调踏实。而他的品牌Sub-crew与其他猛炒限量版品牌不一样,用料好和价格便宜是它的主要卖点,毕竟它的消费群体主要是年轻人。
  品牌价格:200-2000元
  品牌特点:香港制造
  消费年龄:15-35岁
 
  [波鞋狂人]
       罗志祥
  深受日本时尚“毒害”的罗志祥,是一位不折不扣的时尚潮人,在日本学习唱歌的那段日子,时尚圣地原宿成为小猪流连忘返的好去处。上个月,罗志祥自创品牌的服饰店在台北西门町开张,除了自己设计的T恤、Cap帽、配饰之外,最让潮人心潮澎湃的还是小猪精心收藏的几百双限量版球鞋。更夸张的是每一双都是 NIKE球鞋,让人眼花缭乱。虽然只有15平方米的狭小空间,可是开业当天的就有多达数百人排队,害得小猪不得不限令,一次只能放行5人,可是照旧吸金无数,当天销售额就高达几十万。不过相对陈冠希、李灿森的品牌,罗志祥的服饰店主要以销售球鞋为主,创意和设计要稍逊一筹,还需努力。
  品牌价格:200-5000元
  品牌特点:限量版球鞋
  消费年龄:15-30岁


 
 [中国元素] 
    成龙
  别以为自创服装品牌的都是那些弄潮儿,华人世界的“大哥”成龙也对此饶有兴趣,亲自创立了自己的品牌“龙牌”。无论在何时何地,成龙都会穿着几乎同一款式的“龙牌”服饰,而他身边的工作人员也无一例外穿上同样的服装。“龙牌”包括鞋品、服饰、皮具、手表、高尔夫装备等系列产品,并已经成功打入了美国市场。创造“龙牌”并不是成龙大哥追赶潮流,而是弘扬中华民族文化,让更多中国人尊重自己的文化,让更多外国人接受中国的文化。“龙牌”大多印着诸如“龙” 或“忠孝礼义”之类的汉字。或许有人说“龙牌”没有创造力,甚至还有一些土,不过成龙大哥也逐渐意识到,这不,一向喜欢嘻哈文化的宝贝儿子房祖名也开始穿上“龙牌”牛仔裤,当然融入了自己的创作。
  品牌价格:500-5000元
  品牌特色:弘扬中国文化
  消费年龄:30-50岁
  
   [性感达人]
    小贝夫妇
  创立属于自己的品牌,哪少得了贝克汉姆与维多利亚这对时尚达人,他们以夫妻档推出个人品牌香水“intimately”(亲密),二人更亲身上阵拍摄广告大卖性感,露点的贝克汉姆掀起维多利亚裙底摸其丰臀,极尽诱惑。画面中身穿大露背装的维多利亚,小鸟依人地伏在贝克汉姆胸膛,露出后腰的文身,而身穿T 恤衫的贝克汉姆则露点上阵,左手伸入维多利亚裙底,摸其臀部,造型非常诱人。香水还未面世,广告照在网上曝光就引来关注, intimately Beckham(亲密贝克汉姆)系列香水分男女装版,更有润肤露、沐浴乳及止汗喷雾等产品,即便价格不菲,不过凭借两人的超人气,销售却十分火爆。
  品牌价格:150-600元
  品牌特色:性感火辣
  消费年龄:20-35岁
  本报记者 任宏伟

新闻来源找到后立刻补上

[ 本帖最後由 showmeng520 於 2007-7-11 10:11 AM 編輯 ]
作者: 燕婷*    時間: 2007-7-11 10:06 AM

嘿嘿,豬真的是時尚達人呢!
一點也不浪得虛名
作者: xt2007    時間: 2007-7-11 10:09 AM

哈哈,我们的国王越来越红了类
作者: emmy    時間: 2007-7-11 10:11 AM

國王的 stage 好紅呀!!
作者: babyflower107    時間: 2007-7-11 10:44 AM

这个`~猪的STAGE是以销售球鞋为主???那些球鞋不都是猪的收藏吗?不是不买的吗~~~~
作者: agness    時間: 2007-7-11 11:15 AM

Stage is not selling sports shoes!  Nike is from USA! What kind of news and what kind of reporters!  No quality.
作者: eco2860    時間: 2007-7-11 11:23 AM



QUOTE:
原帖由 agness 於 2007-7-11 11:15 AM 發表
Stage is not selling sports shoes!  Nike is from USA! What kind of news and what kind of reporters!  No quality.
那个记者好白痴哦!!

国王的stage不是卖鞋子,(虽然我没去过)是买衣服和帽子,还有一些关于show的项链, 之类的东西....

最重要的是:国王的设计很时尚好不好!!!要不都不会被称为"时尚达人" 了!!是不是!!大过年的!!!
作者: babykathy    時間: 2007-7-11 11:26 AM

不過相對陳冠希、李燦森的品牌,羅志祥的服飾店主要以銷售球鞋為主,創意和設計要稍遜一籌,還需努力。


放X!!!不懂可以不用写!每次浙江媒体写出来的东西就是丢我们浙江人的脸!!有本事你去买买看,看他那200双球鞋会不会卖一双给你!
作者: 折折    時間: 2007-7-11 11:36 AM

没搞清楚嘛,宝贝的球鞋是宝贝哎,不卖的~~
作者: xyq004184    時間: 2007-7-11 11:45 AM

这記者是白癡!!!
作者: jamier    時間: 2007-7-11 11:45 AM

反正现在宝贝红到爆
我们要让国王红遍世间!!!!!!!!!
支持宝贝,也到上海来开店啊,这样我可以从南京去上海支持宝贝!!!!!!!!!

[ 本帖最後由 jamier 於 2007-7-11 11:48 AM 編輯 ]
作者: samanthaw    時間: 2007-7-11 12:06 PM

有這-------不折不扣的時尚潮人........原諒他的無知吧....
作者: yolanda1217    時間: 2007-7-11 12:15 PM

他不是主要以銷售球鞋為主
是以賣他的品牌STAGE為主
那些NIKE 球鞋只是他的收藏品
供 STAGE的愛用者參觀

作者: Creamy    時間: 2007-7-11 12:19 PM

大家不用那麼氣啦
反正show的stage現在已經很火紅了,對不對嘛
好想去哦..可惜在香港啦.天啊
作者: 紫色琥珀    時間: 2007-7-11 12:22 PM

呵呵,现在小猪真的是红到一个不行
任何有关娱乐圈时尚的事都有小猪的份
作者: wild@heart    時間: 2007-7-11 12:30 PM

羅志祥的服飾店主要以銷售球鞋為主,創意和設計要稍遜一籌,還需努力。

u gotta be kidding me.  u are the one that needs to 努力 & do your research before you write silly news like this.
作者: 肖小米    時間: 2007-7-11 12:37 PM

晕死,白吃的记者,说了只是收藏品不卖的,还专销售球鞋,上次的杨子晚报那个主持人也一样```~~~~`说是卖鞋子!!~~~XXXXXXXXXXX
作者: 蓉LOVE^(oo)^    時間: 2007-7-11 12:45 PM

球鞋?!!!
记者怎么老是说球鞋啊!!
国王明明说了是STAGE衣服啊~
作者: ma010232    時間: 2007-7-11 02:09 PM

深受日本時尚“毒害”的羅志祥??HAHA~
作者: pxqshow    時間: 2007-7-11 02:14 PM

 [波鞋狂人],,,,不错不错..
作者: 殺喇    時間: 2007-7-11 04:07 PM

我說 ... 這記者有點瞎 不知道飾演瞎還是拿比血的時候瞎 =   =
作者: annab    時間: 2007-7-11 05:12 PM

羅老板哦,是時尚大王!
作者: 粉色    時間: 2007-7-11 05:59 PM

罗志祥是歌手,国王,老板!主持人@实力派演员....
作者: mignonne    時間: 2007-7-11 06:55 PM

“羅志祥的服飾店主要以銷售球鞋為主
品牌特點:限量版球鞋”

記者怎麼都沒搞清楚呢???

作者: 小不點    時間: 2007-7-11 07:03 PM

羅志祥可是潮流達人呢!!!!

不過裡面不是賣球鞋為主阿......
作者: trulyheart    時間: 2007-7-11 07:24 PM

球鞋?

這記者是白痴阿
作者: esplanade56    時間: 2007-7-11 08:37 PM

天啊!
这位记者。。
你是不是没注意小猪啊?
连他开的STAGE以什么銷售为主都没搞清楚就乱写。。
够白痴的耶!!
作者: tiggeref45    時間: 2007-7-11 09:06 PM

对咯。STAGE一向来都不是以球鞋為主
作者: jennifer03liu    時間: 2007-7-12 12:23 PM

我才13歲ㄟ..
真的消費年齡只有15~30嗎?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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