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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2007/12/21 文匯報】小豬否認抄襲Justin Timberlake [打印本頁]

作者: ☆★飛遜妹☆★    時間: 2007-12-21 06:00 AM     標題: 【2007/12/21 文匯報】小豬否認抄襲Justin Timberlake

小豬否認抄襲Justin Timberlake

 羅志祥(小豬)日前到上海為新碟《無所不在》進行宣傳,他更登上郵輪上,與傳媒及歌迷見面。
對於新碟封面有抄襲美國性感天王Justin Timberlake之嫌,他即作出否認,表示不能因為拿個相同的東西,就表示模仿別人。

 對於抄襲傳聞,小豬坦承有聽過相似說法,但他強調任何人都可以使用它,不能指出因為某人先拿了同樣的東西,而說後者拿同樣東西就是抄襲或模仿。

談及新專輯,小豬表示曾寫三道歌,一首快歌在曹格的指點下,成功被收錄。
另外,他亦力撐Jolin做天后,可惜最近因為工作忙碌,所以少了與她連絡。
但他亦自爆Jolin看完《一枝獨秀》MV後,讚他很帥。
對於有傳拍《籃球火》時,與吳尊、言承旭不和,他立即作出否認,更謂與吳尊經常聊天。


新聞來源:
http://paper.wenweipo.com/2007/12/21/EN0712210026.htm
作者: meimei104    時間: 2007-12-21 06:23 AM

就是啊!
只是拿着一样的球就说人家抄袭,
太瞎了吧!
我们小猪有必要抄袭人家吗?
真的是媒体,什么都可以说,无言!

[ 本帖最後由 meimei104 於 2007-12-21 06:59 AM 編輯 ]
作者: yywinsome    時間: 2007-12-21 06:39 AM

只是拿著差不多的東西就說人家抄襲,

真是太無理!
作者: largekat    時間: 2007-12-21 08:29 AM

不要去理會無知的人的評論啊!
家人會來挺小豬的
作者: rissole    時間: 2007-12-21 09:27 AM

『不能因為拿個相同的東西,就表示模仿別人。 』
沒錯!!!
讚同!!!
作者: 嘉穎^^    時間: 2007-12-21 01:37 PM

白痴的報紙
管它寫什麼
反正都不是事實
作者: avbaby    時間: 2007-12-21 04:53 PM

謝謝大大的分享喔!!!
作者: xueqi    時間: 2007-12-21 11:46 PM

对嘛!
东西一样怎么就能说是模仿?!
扯~~~
瞎瞎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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